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咨询建议、方案设计、技术评估、实施指导等服务(具体服务范围、目标及交付成果详见附件一《服务说明书》)。
1.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合法、合规,并符合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标准与行业惯例。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
2.2 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及费用结算。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3.1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元整)。该费用为含税价,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及合理利润。
3.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2)服务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_元。
3.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如需);
(4)及时对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确认。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专业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委托给第三方;
(3)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指派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第五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5.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咨询报告、设计方案、分析数据等成果(以下简称“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自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之日起,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5.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许可或转让上述工作成果。
5.3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标准交付服务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7.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附件(《服务说明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9.3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送达以下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电话: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电话:__
签订日期:_年月日
签订地点:_
附件一:服务说明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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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5 1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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